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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自查制度
为规范网络食品安全检查管理,保障公众食品安全,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及规章,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易塑家应依照法律、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类产品销售服务活动,采取有效管理措施,保证食品安全,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,并在平台醒目位置放入食品经营许可证,接受社会监督,承担主体责任。
二、易塑家应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,易塑家配备专职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,对销售的食品类产品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,落实责任到人,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。
三、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类产品安全检查计划,采取全面检查、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,实行层层监管,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四、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告知改进,并做好产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。
五、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-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反馈,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,做好检查记录。
六、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。